IFRS S1 和 IFRS S2 是 ISSB(國際永續準則委員會)發布的全球永續揭露準則,已成為台灣上市公司 ESG 揭露的重要框架。IFRS S2 對應 TCFD 四大支柱框架,要求揭露氣候相關財務風險和機會、情境分析和 Scope 1/2/3 碳排放。德宣協助台灣企業理解 IFRS S1/S2 要求,並建立可持續符合的揭露架構。
IFRS S1 是上位框架,規定所有永續相關財務揭露的通用原則:重大性判斷方式、揭露時間點、可比較性要求、確信要求。
IFRS S2 是氣候專項揭露準則,深化 TCFD 框架並加入量化財務影響要求:
IFRS S2 整合 TCFD(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工作小組)框架。對台灣企業而言,以 TCFD 四大支柱理解 IFRS S2 的揭露要求最為直觀。
揭露企業對氣候相關風險和機會的監督機制和管理框架:
揭露氣候相關風險和機會如何影響企業的商業模式和財務規劃:
揭露企業識別、評估和管理氣候風險的流程:
揭露管理氣候風險和機會所使用的指標和目標:
| 企業類型 | 適用時程 | 揭露要求重點 |
|---|---|---|
| 資本額 20 億以上上市公司 | 🔴 2025 年報(首次適用) | Scope 1+2 GHG 揭露(有限確信);TCFD 框架四大支柱基本揭露;氣候風險和機會識別;Scope 3 延後適用 |
| 資本額 2–20 億上市公司 | 🟡 2026 年報起逐步適用 | 依金管會公告的分階段計畫逐步達到與大型公司相同的揭露要求;轉型計畫可分階段建立 |
| 興櫃和未上市公司 | 🟢 目前不強制 | 若主要客戶為上市公司,可能受客戶要求的供應鏈 Scope 3 數據要求(間接驅動);主動揭露對吸引 ESG 投資人有利 |
| 有歐盟子公司或歐盟上市 | 🔴 CSRD 額外要求 | 歐盟 CSRD 要求更廣泛的雙重重大性揭露(ESRS 框架);若同時適用 IFRS S1/S2 和 CSRD,需協調兩套架構;德宣協助評估適用性 |
| 主要採購商為 ESG 要求企業 | 🟡 間接驅動 | 採購方 Scope 3 類別 1 數據要求;部分品牌廠的供應商要求等同 IFRS S2 的氣候數據;建立 IFRS S2 框架有利於提前應對 |
檢視企業現有的 ESG 揭露(GRI、TCFD、永續報告書)與 IFRS S1/S2 要求的差距;盤點現有數據基礎(GHG 盤查、能源數據、財務風險管理流程);識別 IFRS S2 四大支柱中最薄弱的環節;訪談 CFO、CSO、風險管理部門,了解現有流程;輸出差距清單和優先行動項目。
IFRS S1/S2 差距分析報告依財務重大性原則評估哪些永續和氣候議題需要揭露(IFRS S1 判斷);系統性識別氣候實體風險(急性:颱風洪水;慢性:氣溫上升、海平面)和轉型風險(政策法規:碳稅、CBAM;市場:低碳競爭;技術:新能源替代);評估各風險項目對企業財務(收入、成本、資產價值)的重大性;建立氣候風險登記冊(Climate Risk Register);識別氣候相關機會(再生能源、低碳產品)。
氣候風險和機會重大性評估報告選定氣候情境:至少包含有序轉型情境(1.5°C 或 2°C,如 IEA NZE 或 NGFS 情境)和高物理風險情境(如 SSP5-8.5);對企業重大風險項目在各情境下的財務影響進行量化(或半定量)分析;轉型風險量化:碳成本衝擊(碳稅率假設)、市場需求變化、政策合規成本;物理風險量化:特定廠區的洪水或熱浪暴露、資產受損概率;結果以財務影響呈現(對 EBITDA、CapEx、資產帳面價值的影響範圍)。
氣候情境分析報告(含財務影響量化)確保 ISO 14064-1 Scope 1+2 碳盤查完整且符合 GHG Protocol(IFRS S2 的 GHG 計算方法論依據);取得第三方有限確信(台灣金管會首階段要求);確認 Scope 3 揭露計畫(第一年可揭露重大類別,說明尚未揭露的類別及原因);建立跨行業指標:氣候相關資本支出比例、研發費用、內部碳定價(若有);建立氣候相關薪酬聯結機制(若符合要求)。
IFRS S2 指標數據集(Scope 1/2 GHG + 跨行業指標)整合前四步驟的成果,撰寫符合 IFRS S1/S2 格式的揭露文件;確保文件與財務報告的連結性(財務表格的交叉參照);依台灣金管會規定的揭露格式確認版面和章節結構;揭露文件的法律合規審查;確認第三方確信的範疇和時程。
IFRS S1/S2 氣候相關財務揭露文件很多台灣企業的永續報告書雖有「董事會對永續的承諾」章節,但 IFRS S2 需要更具體的揭露:哪個委員會負責氣候議題?多久審議一次?審議的具體內容和做出的決策是什麼?這些具體機制通常在台灣企業尚未建立。
✓ 修正:德宣協助建立氣候治理架構(通常是在既有的永續委員會或審計委員會中新增氣候議題議程),並記錄審議頻率和內容,形成可揭露的治理機制氣候情境分析要求企業在不同氣候路徑下(1.5°C 有序轉型 vs 高物理風險),評估關鍵財務指標(EBITDA、資產價值)可能的變化。大多數台灣上市公司對情境分析方法論陌生,且需要跨部門(財務、風險、ESG)協作,是 IFRS S2 四大支柱中最耗時且最困難的部分。
✓ 修正:德宣提供氣候情境分析方法論培訓和輔導,使用 NGFS 或 IEA 公開情境數據為基礎,以半定量(High/Medium/Low 範圍)方式呈現財務影響,降低首次揭露的難度,再逐年提升精度台灣企業通常只揭露 Scope 1+2,而對 Scope 3 要麼完全省略,要麼只揭露少數類別而沒有說明為何其他類別不重大。IFRS S2 要求企業對未揭露的 Scope 3 類別說明原因(重大性評估結果),而不能直接省略不提。
✓ 修正:德宣協助進行 Scope 3 重大性評估(識別哪些類別對企業屬重大),對重大類別揭露數值,對非重大類別說明判斷依據,達到符合 IFRS S2 的完整度IFRS S2 要求氣候風險和機會對財務報表的量化影響揭露(不只是描述風險存在,要說明可能的財務影響範圍)。台灣企業的 ESG 揭露通常以定性描述為主,缺乏財務量化,與 IFRS S2 要求有顯著差距。
✓ 修正:德宣協助建立氣候財務影響的估算模型,以有根據的範圍值(而非精確數字)呈現財務影響,如「碳成本上升可能使年度能源費用增加 NT$ X–Y 百萬」,逐步提升量化精度IFRS S2 要求企業進行氣候情境分析,評估在不同氣候路徑下企業的韌性(Resilience)。以下說明台灣企業如何入門氣候情境分析:
IFRS S2 要求至少分析兩個情境(有序轉型 + 物理風險)。以下是台灣企業最常採用的情境組合:
假設:2050 年達成全球淨零,全球升溫限制在 1.5°C;對台灣製造業的轉型風險:碳稅提高、電力碳費增加、低碳製程投資需求、高碳產品市場萎縮;對財務的影響:能源成本上升、資本支出增加、部分產品線面臨市場壓力
假設:氣候政策延遲行動,升溫達到 3–4°C;對台灣製造業的物理風險:台灣颱風頻率和強度增加、洪澇災害、熱浪對戶外作業的影響、供應鏈斷鏈風險;對財務的影響:廠房資產受損、營運中斷、保險成本上升、供應鏈多元化投資
第一年:定性評估(High/Medium/Low 影響分級);第二年:半定量(影響金額範圍,如 NT$ 1–5 億);第三年以後:定量(具體的財務模型,連結到 P&L 和 Balance Sheet);IFRS S2 允許漸進提升精度,首次揭露不要求最高精度
碳費成本(依 Scope 1+2 排放量 × 碳費率情境);歐盟 CBAM 費用(依產品碳排強度);再生電力採購的額外成本(比台電電費的差價);低碳製程設備投資(提早轉換設備的 CapEx 增加);碳密集產品的市場份額風險
| 準則 | 重大性框架 | 主要揭露範圍 | 與 IFRS S1/S2 的關係 |
|---|---|---|---|
| IFRS S2 | 財務重大性 | 氣候相關財務風險和 GHG | 本體 |
| TCFD | 財務重大性(相同) | 四大支柱:治理/策略/風險/指標 | IFRS S2 整合 TCFD 框架;已按 TCFD 揭露者,S2 大部分要求已滿足;S2 增加了情境分析和財務量化的嚴格度 |
| GRI(含 GRI 305) | 雙重重大性(衝擊+財務) | 廣泛 ESG(環境/社會/治理) | GRI 要求揭露對社會和環境的衝擊(衝擊重大性);IFRS S2 只要求財務重大性;兩者可整合(企業通常同時遵循);GRI 305 的 GHG 數據可用於 IFRS S2 的指標揭露 |
| CSRD/ESRS | 雙重重大性 | 歐盟要求的廣泛永續揭露 | CSRD 比 IFRS S1/S2 要求更廣(包含衝擊重大性),但氣候揭露部分與 IFRS S2 大幅重疊;歐盟已宣告 ESRS 和 IFRS S2 的等效性,符合 CSRD 氣候要求者大致符合 IFRS S2 |
| 台灣永續報告書指引 | 混合(GRI 為基礎) | ESG 三大面向 | 台灣金管會要求上市公司出具永續報告書,逐步採用 IFRS S1/S2 標準;現有永續報告書若已有 TCFD 章節,是 S2 合規的基礎;差距通常在情境分析和財務量化 |
德宣的 ESG 顧問團隊熟悉 TCFD 框架,以 TCFD 四大支柱作為 IFRS S2 建置的結構基礎,讓已有 TCFD 揭露的企業快速升級到 IFRS S2 要求,避免重複建置。
情境分析是 IFRS S2 最困難的環節。德宣協助企業選擇適合產業的情境(IEA、NGFS 情境)、建立財務影響估算模型,並以務實的方式提供首次揭露的「可接受最低精度」,再逐年提升。
德宣同時提供 ISO 14064 碳盤查和 IFRS S2 揭露服務,確保 GHG 數據的方法論一致性(GHG Protocol 相容),一套數據同時滿足 ISO 14064 報告和 IFRS S2 Scope 1/2 揭露要求。
德宣持續追蹤金管會對 IFRS S1/S2 採用計畫的最新指引(分階段適用規定、確信要求、Scope 3 時程),協助企業在符合法規要求的前提下做最符合企業資源的揭露決策。
IFRS S2 揭露通常需要整合到企業的永續報告書中(或作為獨立氣候報告)。德宣同時提供永續報告書服務,確保 IFRS S2 揭露文件和整體永續報告書的架構和敘述一致。
台灣金管會要求 GHG 數據的第三方確信。德宣協助企業選擇符合成本效益的確信機構,並在確信過程中提供支援,確保確信可順利完成,不因數據品質問題導致確信被暫停。
資本額 25 億的電子上市公司,需在 2025 年報中首次符合 IFRS S2 要求(台灣金管會第一階段)。已有 GRI 永續報告書但無 TCFD 揭露,GHG 盤查資料不完整。
德宣協助:IFRS S2 差距分析;建立氣候治理架構(在審計委員會增設永續子議題);氣候風險和機會識別(50 個風險識別,篩選 12 個重大風險);首次氣候情境分析(2°C 有序轉型 + SSP3-7.0 物理風險,半定量財務影響);ISO 14064 Scope 1+2 重新盤查;取得 GHG 有限確信;IFRS S2 揭露文件撰寫和整合到永續報告書。
已有 TCFD 揭露 2 年的化工公司,第一年的情境分析以定性描述為主(High/Medium/Low 分級),收到投資人問詢要求提供更多財務量化細節,以及說明 CBAM 對公司出口歐盟業務的具體財務衝擊。
德宣協助:深化情境分析:建立轉型風險的財務量化模型(碳費情境下的能源成本增加、CBAM 費用計算);物理風險評估:桃園廠區的洪水風險評估(依歷史氣候數據和情境預測);建立 3–5 年情境下的財務敏感度分析;更新 IFRS S2 揭露文件,增加財務量化數據。
台中精密機械廠,本身不在 IFRS S2 強制適用範圍,但主要客戶(上市電子廠)要求提供 Scope 3 類別 1 的碳排放數據(精確的前景數據格式,而非支出法估算),以滿足客戶的 IFRS S2 Scope 3 揭露。
德宣協助:建立 ISO 14064 Scope 1+2 碳盤查(首次);評估供應商應提供的數據格式(客戶要求的 GHG Protocol 產品層次格式);計算主要零件的產品層次碳排放(ISO 14067 簡化版);建立年度數據提交 SOP;協助廠商規劃未來 ESG 數據回應的能力建置。
台灣上市食品集團,同時在台灣適用 IFRS S2(台灣法規)和在歐盟子公司適用 CSRD(歐盟法規)。兩套標準架構不同(財務重大性 vs 雙重重大性),且揭露格式和時程不同,需要整合規劃避免重複勞動。
德宣協助:IFRS S2 和 CSRD 雙重重大性評估整合;氣候情境分析設計:確保同時滿足 IFRS S2 和 ESRS E1 的情境要求;GHG 數據架構:一套數據滿足 ISO 14064(驗證基礎)、IFRS S2 Scope 1/2/3 揭露、GRI 305 揭露;揭露文件架構:主要報告符合 IFRS S2,歐盟子公司補充 CSRD 要求的衝擊揭露。
| 項目 | 說明 |
|---|---|
| 建置時程 | 差距分析到首次揭露:通常 6–12 個月(視現有基礎而定);若已有 TCFD 揭露:4–6 個月;若需建立氣候情境分析(最耗時):情境分析本身 2–4 個月;建議在報告期結束前至少 6 個月開始 |
| 德宣輔導費用 | 依企業現有基礎和目標揭露深度報價;差距分析和路線圖:約 NT$ 80,000–150,000;完整 IFRS S2 首次建置(含情境分析):約 NT$ 300,000–600,000;每年維護和更新:約 NT$ 150,000–250,000 |
| 第三方確信費用(另計) | GHG 有限確信(台灣金管會要求):約 NT$ 150,000–300,000(依企業規模和 GHG 複雜度);IFRS S2 揭露的整體有限確信(若要求):另行報價;通常由審計師事務所或第三方驗證機構執行 |
| 整合服務 | 同時委託永續報告書 + IFRS S2 + ISO 14064 碳盤查:數據共用、方法論一致,整合服務有費用效益;建議分 2–3 年建置,首年完成基本要求,後續年度逐步提升揭露深度和財務量化精度 |
德宣管理顧問提供 IFRS S1/S2 差距分析、氣候情境分析、GHG 盤查整合和揭露文件撰寫,協助台灣上市公司以務實的方式建立符合金管會要求的 IFRS S2 氣候揭露架構。